原帖由 傻豬豬 於 2008-9-3 10:29 發表
CHRIS:
我都不值此業主的所作所為,我總認為自己喜歡的事都要盡量不影響別人為大前提下才去做。
所為子不教、父之過。那貓不教、其主人之過。其實最怒的話可以去SPCA投訴,當流浪貓捉掉牠,扮傻不知是誰,您可以說總之牠們 ...
傻豬豬,
我仲未去到要向SPCA投訴,始終唔想佢地比人人道毁滅~
我最嬲最嬲既時候,試過包好堆屎之後,有衝動掟入貓主既花園~
其實我好鍾意同小動物玩,上一手業主都有養貓,我地睇樓時同佢隻貓玩得好開心~
我地直頭想問,如果佢唔帶隻貓走(前業主趕住移民),可唔可以送比我地~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