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oneonewe 於 2010-12-12 11:15 編輯
1. 我沒有收到你任何除名通知
2. "出售事宜"及"管理風格和其它版主不是太磨合",不知你指什麼, 可不可以舉例說明??事前也沒有收到你和Peter通知, 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問題?而自辨的機會也沒有給我,就把到除名, 那樣太過了吧?
3. 開設了另一個網站,與在這裏做版主,不知有什麼衝突? 我從沒沒有在園藝館宣傳過任何hkgarden的post
4. 出師也要有名,你給我冠上這個"莫需有"的罪名,完全沒抹殺本人為園藝館作過的功勞(多到我也數不清了,有雪亮眼睛的花友會看到的)只為打壓而打壓,本人亦深表失望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