呵呵....蕃茄又寫作 番茄, 而「蕃」茄 的 蕃字...已經表示是 鬼佬來的了...
蕃茄又名西紅柿。它最初生長在美洲秘魯和墨西哥的森林中,被人們當成有毒的果子,叫"狼桃"。盡管它色澤鮮艷惹人甚愛。但沒有人敢吃一口,16世紀中葉,英國一位公爵到美洲游歷,見到這種果子很喜歡,就把它帶回英國,作為稀有禮品,獻給情人伊麗莎白女王。從此歐洲人把蕃茄稱為"愛情的蘋果",把它種在花園裡,作為一種珍貴的觀賞植物。到了18世紀;有一位法國畫家,冒著中毒致死的危險,親口吃了兩三個,覺得酸甜可口,味道鮮美。經他宣傳,吃蕃茄的人才逐漸多起來。
蕃茄大約在明代傳人中國,最早見於《群芳譜》一書名,"蕃柿"。由於它的形態酷似柿子,顏色又是紅的,並來自西方,就有了"西紅柿"的名子。歷史上中國對來自國外的東西都加上了"蕃"字,於是又叫它蕃茄。
蕃茄不僅食用價值高,而且還具有藥用價值。蕃茄性甘、酸,微寒,具有止渴生津、健胃消食、涼血平肝、清熱解毒、降低血壓之功效。蕃茄對人體還具有醫療保健作用,每天食1~2個鮮蕃茄,能滿足人體一天所需的維生素和礦物質。高血壓、夜盲症、牙齦出血等患者食用鮮蕃茄,都具有一定的療效。
[見 http://www.hulu.com.tw/veg/Lycopersicon_1v.htm]
[ 本帖最後由 輝記 於 2008-1-8 00:50 編輯 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