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幫忙譴責賤人!

[複製鏈接]
作者: heiheimama 發表于 2007-12-17 11:49:20
3693 31
今日看am730李慧玲的專欄,看到一個無良有錢人的故事:一對荷蘭外交官夫婦,在南韓工作時因無兒女,在當地收養了一個女孩.後來他們到了香港,生了兩個女兒,就把南韓女孩丟棄在香港的社福部門,至今無人領養.記者訪問他們,荷蘭領事館竟無恥地回應說這樣做是合乎法律!

李的文章可在這看到:http://www.am730.com.hk/default.asp(查看17/12報章第4版左右大局)

請大家寫電郵到荷蘭領事館譴責他們的惡行!

[email protected]

Send a message, "SHAME ON YOU!"
八王爺 發表於 2007-12-17 11:56:36 |顯示全部樓層
一語: 人性大披露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chuping 發表於 2007-12-17 11:59:15 |顯示全部樓層
好離譜!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WingWing 發表於 2007-12-17 13:01:00 |顯示全部樓層
這對所謂外交 '官' , 實在太自私了 !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CiCiKwok 發表於 2007-12-17 14:27:26 |顯示全部樓層
希媽首先我同意你的感受 ,我都覺得他作唯一個官,做每件事都應想想結果,小孩是人不是龐物這個不付責任、自私的行為實在……
但我又唔明,好似香港,以我所知,如要領養小孩,起碼要正明不育……才能領養!
寫電郵到荷蘭領事館譴責他們的惡行—信中要點寫?1.如果要他離職,又公私不分!2.要他付起小孩的生活費,供養她止到有能力養自已,錢又誰計由誰管?3.要他照顧返?大件事!
請講講點寫好呢?
定只要"SHAME ON YOU!"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07-12-17 14:53:08 |顯示全部樓層
單係譴責唔夠嘅, 以後唔買荷蘭嘅嘢, 唔食荷蘭嘅食物, 唔去荷蘭旅行, 唔用荷蘭銀行, 唔寫荷蘭銀行支票, 同荷蘭兩個字嘅嘢, 一既唔用, 除咗大陸出產嘅荷蘭豆

我 shame 咗佢喇, 你今日 shame 咗佢未呀?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5:06:05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CiCiKwok 於 2007-12-17 14:27 發表
希媽首先我同意你的感受 ,我都覺得他作唯一個官,做每件事都應想想結果,小孩是人不是龐物這個不付責任、自私的行為實在……
但我又唔明,好似香港,以我所知,如要領養小孩,起碼要正明不育……才能領養!
寫電郵到荷蘭領事館譴 ...


大家有時間可以看看上星期日的scmp,原來事件已經引起軒然大波,差d成為南韓同荷蘭之間的外交事件.全世界都有人表示願意領讓那個小女孩,而荷蘭領事館則繼續以私人事件為由,拒絕插手或進一步回應.我覺得我地要寫多d電郵過去,爆佢郵箱,傳媒就會繼續關注事件,唔好俾個鬼佬就咁脫身!

根據scmp的報導,隻鬼佬外交官解釋丟棄小女孩的其中一個理由,竟然係”佢唔肯食飯”!作為一個阿媽,我覺得好嬲,小女孩受的傷害有幾大,外人永遠不會了解.小女孩今年已經六歲,懂廣東話,英語和荷蘭語,但就是不懂韓語,那叫她回韓國好,定去哪裡?

至於點解佢地會領養到小女孩,是因為他們是在留韓期間領養的.大概兩地法例不同,所以他們申請獲批准.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noel 發表於 2007-12-17 15:16:12 |顯示全部樓層
如果對夫婦係正式領養個細路,咁法律上已經要對個細路負責,
有冇可能話唔要就唔要、話丟低就丟低?
有d疑惑....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noel 發表於 2007-12-17 15:18:42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heiheimama 於 2007-12-17 15:06 發表


大家有時間可以看看上星期日的scmp,原來事件已經引起軒然大波,差d成為南韓同荷蘭之間的外交事件.全世界都有人表示願意領讓那個小女孩,而荷蘭領事館則繼續以私人事件為由,拒絕插手或進一步回應.我覺得我地要寫多d電郵過去,爆佢郵 ...
有冇條link?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15:39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noel 於 2007-12-17 15:18 發表
有冇條link?


你可以試下這條scmp的連結.它原則上要收費,但可免費試看七日.至於我自己是在wisenews看的(當然也有月費),但版權限制我不可以cut & paste到這裡.

除了免費報紙,現在絕大部份網上看報都要收費,除了當日新聞.

[ 本帖最後由 heiheimama 於 2007-12-17 16:16 編輯 ]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16:12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heiheimama 於 2007-12-17 16:15 發表


你可以試下這條scmp的連結.它原則上要收費,但可免費試看七日.至於我自己是在wisenews看的(當然也有月費),但版權限制我不可以cut & paste到這裡.

除了免費報紙,現在絕大部份網上看報都要收費,原了當日新聞. ...


Sorry, 漏左條link:
http://www.scmp.com/portal/site/ ... ong+Kong&s=News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jellyfishy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20:32 |顯示全部樓層

回復 7# 的帖子

聞者留淚
聽者傷心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28:03 |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noel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28:46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heiheimama 於 2007-12-17 16:16 發表


Sorry, 漏左條link:
http://www.scmp.com/portal/site/ ... ong+Kong&s=News
thanks heiheimama~~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32:25 |顯示全部樓層
這篇文提到當初這對夫婦收養小女孩是因為他們以為自己不育....

http://www.earthtimes.org/articles/show/158464.html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noel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46:57 |顯示全部樓層

一連睇咗幾個唔同國家嘅報導,巳經覺得好 "心噏",响一個blog見到 little Jade 個樣,仲有一行好細嘅字做註腳 "Guilty of not adapting to Dutch culture" 嗚~嗚~嗚~~~~~~~~

http://www.rokdrop.com/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6:57:01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noel 於 2007-12-17 16:46 發表

一連睇咗幾個唔同國家嘅報導,巳經覺得好 "心噏",响一個blog見到 little Jade 個樣,仲有一行好細嘅字做註腳 "Guilty of not adapting to Dutch culture" 嗚~嗚~嗚~~~~~~~~

http://www ...



大家冇時間就睇noel呢個報導啦,非常詳細!小Jade面珠圓圓的好可愛呀!為何要丟棄她?她只是七歲!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eiheimama 發表於 2007-12-17 17:23:11 |顯示全部樓層
我又忍唔住要講下這對無良夫婦拋棄”小碧玉”的所謂理由:
1.她不懂荷蘭語;
2.他們不是想不要她,只是因為行政上失誤不能為她申請荷蘭國籍;
3.香港的社工認為小碧玉有心理障礙不能”融入家中”,他們是按社工建議把她留在香港;

如果一個韓國嬰兒自四個月起就由你撫養,到七歲她學會了英語和廣東話,但卻不懂荷蘭語,甚至有心理問題,你想那小女孩七年來過的是什麼非人生活??

看noel的link,還見到那對夫婦的樣子,真的覺得面目可憎!

[ 本帖最後由 heiheimama 於 2007-12-17 17:25 編輯 ]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jellyfishy 發表於 2007-12-17 18:44:07 |顯示全部樓層
咁看來, 小女孩都係找過戶好人家重新開始會好些.
這個case令水母想起一個真人真事. 事情已經有差不多十年了.
那時水母在一所特殊學校教書, 主要負責言語說話之類的工作. 有一個女孩, 新移民, 十幾歲女, 被教署編去正常小學讀二年級, 後來讀了一年, 那所學校就以'她的智商較低和不懂說話'為由, 轉介了水母工作的特殊學校就讀.
水母一見她, 她的個子都高過水母了, 跟她單對單上了一次課, 她就口不停的跟我談天, 有說有笑, 絶對不似一個智商較低和不懂說話的女孩. 過了幾堂, 我問到她在舊校的生活時,
她說: 那兒的老師都唔鍾意教我, 覺得我乜都唔識. 我唔識英文, 老師就會响堂上罰我, 話我唔讀書, 話我懶. 我想找同學教, 同學都唔想理我. 又集體唔睬我, 唔同我玩, 所以我唔出聲, 免得被人玩.
唉....  ... 那有七歲小孩愛教十幾歲那麼高大又不得老師歡喜的女孩架~~  唉~~  
好彩, 這個女孩後來不到一年就成為了特殊學校的精英份子, 仲幫手照顧小朋友, 現在已經出來工作, 跟正常人一樣生活.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ahhong 發表於 2007-12-17 18:55:58 |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Peter 於 2007-12-17 02:53 PM 發表
單係譴責唔夠嘅, 以後唔買荷蘭嘅嘢, 唔食荷蘭嘅食物, 唔去荷蘭旅行, 唔用荷蘭銀行, 唔寫荷蘭銀行支票, 同荷蘭兩個字嘅嘢, 一既唔用, 除咗大陸出產嘅荷蘭豆

我 shame 咗佢喇, 你今日 shame 咗佢未呀? ...



抵"制"荷貨

但我都覺得荷蘭錯得好交關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12下一頁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初級園丁
  • 410

    主題

  • 6234

    帖子

  • 6

    粉絲

聯絡園藝館|手機版|HKplants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  © 2001-2013 Discuz Tea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