飯鐘,假期 可否享有最低工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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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ommysze8 發表于 2011-3-23 18:14:43
2205 14
工會齊轟休假飯鐘無薪建議 僱主會捱批 歸咎最低工資條例未訂明
你覺得 工會無錯 定 僱主會無錯。
我覺得當初定最低工資時有錯,所有定案,應該定下前題,什麽是工資,什麼是時薪,再討論而立論。 無前題何以立定案!有定案而無前題,更加攪笑。
我私下覺得工會係過份而僱主會錯唔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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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報)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05:05
【明報專訊】距離最低工資5月1日實施尚有個多月,勞資兩大陣營再掀爭拗。代表全港逾百間大企業、本港最大僱主代表香港僱主聯合會,昨日刊登廣告,以假設例子指出,若員工的休息日和飯鐘有薪金,最低工資會變相達41元而非28元,建議僱主把法例要求以外的休息日和飯鐘「不作受薪處理」。有關廣告引起四大工會強烈抗議,質疑僱主聯會的計算「作大誤導」,批評廣告是教唆僱主更改僱傭合約,擔心最低工資實施後,真正可加薪的基層勞工不多。
僱主聯會成員、工業總會會長孫啟烈把矛頭指向政府,批評勞工處    指引遲遲未推出,當中亦未有清晰界定休息日和飯鐘是否計薪,「政府很縮骨,不想被勞資任何一方駡就不說清楚。我恐怕最低工資實施後,會出現大量相關爭拗、很快有訴訟,這都是政府的責任」。代表勞方的各大工會亦不約而同把矛頭指向政府,要求當局修訂法例,堵塞現有《僱傭條例    》未列明休息日和飯鐘計薪方法的漏洞。
僱主聯會昨天的半版報章廣告「最低工資——給僱主的建議」,舉例以員工每天工作9小時、每周工作5天,最低工資28元實施後,月薪為5796元。但假如1小時飯鐘、每周兩天假期都計算時薪28元,月薪會大增至8456元,即僱主要額外多付2660元。廣告續提及,按8456元除以員工實際工時,即員工最低工資是時薪41元而非28元(見圖)。
owlcyr 發表於 2011-3-25 09:52:42 |顯示全部樓層
都無得話邊個錯,根本立場完全相反.
其實一定有人走法律"啦".
就算僱主唔用呢招,仲有好多辦法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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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3-25 11:23:23 |顯示全部樓層
點解香港自命文明先進, 勞動法可以咁多虛位 (其他法例都係一樣)
大陸的勞動法完整到你真係一個字都冇得加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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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wlcyr 發表於 2011-3-25 11:34:43 |顯示全部樓層
鬼咩,人地成本o野講得清清楚楚,香港就細節都未知/唔想攪,等市場調節,得個大方向總之就28蚊果鐘啦,而家仲好多僱主唔知點計先叫唔犯法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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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3-25 12:31:22 |顯示全部樓層
可以睇到大陸政府有"吉土", 夠膽講, 夠膽負責,

香港班官只係卸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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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王爺 發表於 2011-3-29 12:27:45 |顯示全部樓層
$28 哩個數字真係... 佢地唔好以為人人工資都是時薪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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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wlcyr 發表於 2011-3-29 12:45:30 |顯示全部樓層
又一次比市場決定攪到獲粥.
其實我個人反對最低工資,不過既然立o左法就唔該整得詳盡o的.
月薪點計,件薪呢,食底薪果o的呢,勤工又計唔計?
飯鐘?1個鐘,半個鐘?複雜到呢.......
到時肯定好多訴訟,留返比官判,玩死o的法官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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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3-29 13:40:33 |顯示全部樓層
按指引, 飯鐘, 休息日係唔需要俾錢嘅
不過政府鼓勵僱主善待員工喎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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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王爺 發表於 2011-3-29 14:57:13 |顯示全部樓層
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3-29 06:40
按指引, 飯鐘, 休息日係唔需要俾錢嘅
不過政府鼓勵僱主善待員工喎.

奇就奇在飯鐘唔計錢。
明明依家合約員工飯鐘係計錢。
即一般寫字樓工,一日返8小時,朝9晚5。
一星期5日半,即44小時,然後按月發薪。

依家話飯鐘唔計錢,咁咪搞亂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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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3-29 15:02:43 |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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佢又話, 如果用28蚊計出嚟的月入, 少過原本嘅月入, 就要用原本嘅月入支付
即係話原本有食飯鐘工資的, 依家可以唔俾食飯鐘工資, 不過如果按唔俾食飯鐘工資嘅方法計出嚟修總數, 少過原本有俾食飯鐘工資, 就要用原本嘅工資支付

即係亂過亂世佳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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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王爺 發表於 2011-3-29 15:25:41 |顯示全部樓層
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3-29 08:02
回復 八王爺 的帖子

佢又話, 如果用28蚊計出嚟的月入, 少過原本嘅月入, 就要用原本嘅月入支付

齋睇大帝哩個回覆已經暈暈地。
辛苦晒班做會計的人哥人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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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hehe312 發表於 2011-3-31 00:12:06 |顯示全部樓層
政府永遠都最興羅個"大市場小政府"既神主牌出黎。
資本主義社會係咁架啦.....有咩計。哈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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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man 發表於 2011-4-4 00:14:21 |顯示全部樓層
根本係兩難, 我都有啲同情僱主, 雖然我係打工仔, 一個洗碗工本來 6000一個月, 如果話.....有僱主責任, 比飯鐘, 比有薪假, 用最低工資計 28x9個鐘x30日=7560, 成本增加咁多, 個洗碗工好快比人炒, 遲早由樓面兼任埋洗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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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wlcyr 發表於 2011-4-4 10:31:23 |顯示全部樓層
而家佢話有薪假同飯鐘唔一定係28蚊ma,所以個計法可以有好大變化.
不過果o的花紅,雙糧同埋勤工果o的應該乜都會無晒lor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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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得大帝 發表於 2011-4-4 14:07:27 |顯示全部樓層
其實哩個問題係冇答案
最重要係28蚊係點樣定, 係夠駛定唔夠駛
如果一個鐘定為100蚊, 冇人夠膽問有冇得計乜計物

政府今日話呼籲善待員工, 即係話佢都唔知28蚊係點樣定, 係夠駛定唔夠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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