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覆《明報》社論:為菜園說情理

[複製鏈接]
作者: EddieOR 发表于 2011-1-25 20:33:39
1249 0
敬愛的張總:

因訂了《明報電子報》,我幾乎每天早上都拜讀社論,感謝您今天再度關注起菜園村。

我很同意您說,我們應幫理。正如您以及A10港聞所言,兩大關鍵矛盾是路權和農作物賠償,這個您們抓得很準確,可是究竟何謂合理?我有不同見解。

先談路權。根據朱凱迪所說,元崗村目前每間丁屋(3層共2100呎),收取路權費約3萬元;菜園新村每屋僅2層共800呎,按比例計算,路權費約1萬元屬合理水平。

而菜園新村共有47間屋,所以約數應為47萬元,這也是劉皇發最初承諾路費上限為50萬元的理由。現時的500萬絕對漫天索價,趁火打劫,毫不合理。

更令人遺憾的是,據朱凱迪在田土廳所查,路權地主其中一人是元崗村村長梁錦庭,而他是劉皇發的親戚。劉皇發根本沒有從中協助,甚至可能從中作梗——當然他從來也沒有誘因去幫助菜園村,其偏幫元崗村民親戚以及其他原居民鄉親父老利益,倒是大有道理。

如果您曾到元崗村視察,會發現村門掛滿血字橫額,排斥菜園新村;元崗村根本是藉故留難菜園村村民,畢竟排外心理不難理解;而推土機已臨門下,菜園村村民前無去路,後有追兵,只有訓街。又或者您可以為菜園村村民,想出另一更合理的萬全之策?

愚見認為,政府為菜園村造成不便,拆毀其村,自然有責任善後,令村民的境況儘量不至於因高鐵工程受損,未知您是否同意?因此政府是有責任處理新村的瓶頸路權問題——我甚至認為,政府根本有責任建村,而不是讓年逾七旬的老人,臨老再自食其力開田,未知您認為這是否合理?只是朱凱迪等人宅心仁厚,雖然骨瘦如柴,但仍盡了不該盡的責,新村的事儘量已代失責的政府處理,只欠路權地霸無法處理,才要稍為勞煩政府,做少許應分之事。

我想問問:政府既然可以因高鐵工程以「合理」價錢收取村地,何以不能因高鐵的附屬工程——搬村——以「合理」價錢收取那條元崗村路?這是我認為政府不負責任的地方;而您的社論一方面肯定菜園村之地要收,另一方面卻容讓元崗村路無限索價,我認為屬雙重標準,不合理。

至於農作物賠償,也令很多保育人士為之氣結。

早在去年11月初,保育人士已廣傳一幅圖文並茂的解說,說明政府的荒謬農作物賠償額(見附件)。若您認為農作物賠償合理,難道是您曾到街市查探,得知木瓜樹一棵值6元,粟米一枝賣0.7元?此屬合理?




以我所知的合理是,若有人拆毀您家,損害您家財物諸如五千元的電視,那就應該賠五千元甚或更多,因對方重新添置(在這情況是重新開田)也有麻煩。這才叫合理。但政府卻連原有的價值也賠償不了,甚至在仍然爭議之時,先行開來推土機,毀滅證據,這不是暴力嗎?車毀田亡,死無對證矣。未知政府這樣的不透明處理方式,是否也屬值得認可?

總的來說是政府應做的未做,應賠的未賠,我要說的是以上理據。其實政府之荒謬無理早已有人更清楚道明,不知您有沒有讀到昨日《明報》馬家輝君和吳靄儀君的專欄,以及前日《明報》李照興君的專欄,我還是很推薦您一讀(全附於附件),他們都論理,而且比我擅長;而由去年二月至今發生的事,由番茄整理的朱凱迪《獨媒》專訪,也流暢記述了,值得一讀,他比我了解十倍。相信關心菜園村和社會公義的您,也會很希望了解這段期間的事。

所幸,他未被摔壞腦袋。前港隊柔道教練分析了該名工人的柔道攻擊,並指朱凱迪已屬幸運,屁股著地,否則此招可導致尾龍骨骨折終身殘廢以及頸折死亡。這個故事,您可在這裡讀到。

我們勢孤力弱,資源強弱懸殊,對方的警察更是孔武有力,我們根本不堪一擊。本來我已心如止水,眼看無可挽回,也不想再多插手,枉自傷心——我知道我的情緒也開始承受不了這些蠻橫無理、剛愎自用和向弱者抽刃,那就無謂為注定失敗的事,多付心理輔導費用。可是,當朱凱迪被襲後,我想我們——包括《明報》——實在難以再坐視這種使香港內地化的暴力。

我衷心這樣想,《明報》如準備在社論批評菜園村無理,若能先跟菜園村關注組討論事實,會否較好?那樣報導肯定更為全面,有助維護貴報本已優於同儕的公信力。很可惜,現在您對弱勢的單方譭言米已成炊,傷害已經造成,儘管我寫了這封信,但我能得到的恩惠,最多只會是您在D4「編輯室周記」略作回應;A4的矚目地盤,我們的理據是打不進去的。如我的皇仁同學沈旭暉在今日《明報》論壇所結:「世界是你們的,也是我們的,但歸根究柢是你們的。」唐英年未必明白,但我相信您是明白的。

無奈。珍重。




附上「有村即走」訴求相片一張。朱凱迪言:「本來以為警察地政會於一月廿四日大舉出動收林富昌的田。我們為了讓警察,記者和市民看清楚菜園村民的願望, 漏夜做了一個四字大banner:有村即走!柏齊從廿一米高的升降台拍下的,如此美麗的家園也放棄了,政府還要菜園村民怎樣呢?」

轉載至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.php?note_id=495470853579&id=676400935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聯絡園藝館|手機版|HKplants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  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