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新聞看到青葵公路的交通意外,從媒體的報導覺得是把導致意外這個矛頭直指貨櫃車司機,我就覺得不大公平。雖然有指貨櫃車使用翻倒胎導致爆胎撞壆, 但依照司機說意外發生後已亮死火燈,那麼除了即時報警外貨櫃車司機應該有做足工夫了吧。按報導所指不治的的士司機已經七十六歲,是老司機一個,其實意外大 有可能是老司機因為年老而未能夠按路面情況作出反應而發生。
六十至六十五歲已是退休年齡,為何的士司機這個行業卻七老八十道路飛馳?隨住年齡增長,視力、聽力、反應力通通下降,身體其他潛在毛病例如心臟病也 隨時變成突發奪命事故,更何況需要強大精神力的連續地駕駛,加上香港交通繁忙易生意外,根本年過六十五或更早都不適合駕車。容我說一句自私說話,你要做老 司機駕私家車意外撞死的是你與人無關,走去做的士司機駕「搵食車」可會增加乘客無辜枉死的風險,實在不適當。政府實在需要立法規管職業司機駕駛執照的年齡 上限又或是所有駕駛者駕駛年齡上限,保障司機好、乘客好、路人也好,市民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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