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左名, 真係無得抵賴.
記得有次阿仔年少無知, 跌入模特兒陷阱,
用信用卡過佣金既按金數, 擦了萬多元,
已經好夜, 第二天一早我同佢去銀行要求停止過數,
但銀行不受理.
咁咪去警署報案,
查, 仲邊有得查, 持牌人喱 ...
kwanyeehui 發表於 2009-4-1 12:38
以哩單case看來, 那間餐廳不是想同時過那兩張單, 他們只是想過那張大額的, 因為同時過兩張單, 容易被發現, 只過一張而銀碼大了就不一定會被留意到.
如果你收到單, 見到同日在同一餐廳碌兩次, 一定會嘈, 信用卡公司亦會懷疑那餐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