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復 冰兒 的帖子
我支持政府解決貧窮問題, 但這個討論是是否支持全家入審查, 而不是是否支持發交津.
我仍支持以家庭為單位, 問題是入息上限是否合理, 和家庭的定義有否厘清.
家庭的定義是甚麼?
18歲以上未婚與父母同住是否同一家庭? 須供養父母? 不須供養父母?
18歲以上未婚不與父母同住是否同一家庭? 須供養父母? 不須供養父母?
18歲以上已婚與父母同住是否同一家庭? 須供養父母? 不須供養父母?
18歲以上已婚不與父母同住是否同一家庭? 須供養父母? 不須供養父母?
祖父母又如何計?
一個人的入息上限為6500, 兩人應為13000, 三人應為19500...如此類推
A :按個人為單位
B: 以家長為單位
例1: 如果老公月入10萬, 太太月入5000, 按A, 太太可領交津, 合理嗎?
例2: 如果老公月入7000, 太太月入5000, 按A, 只有太太可領交津, 合理嗎? 而以B方法, 老公和太太也可領交津. 應該吖.
例3: 如果老公月入7000, 太太不工作, 按A, 老公和太太不可領交津, 合理嗎? 而以B方法, 老公可領交津. 應該吖.
我支持以合併計算, 但家庭的定義要以合一經濟單位作計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