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種魚(大肚魚),其實是外來物種,早期香港為控制蚊患而引入大肚魚,但牠們卻同時與本地原生物種競爭食物和生境。
由於粗生,適應力強,繁殖能力高,危及原生物種的生存。假如被人捉去魚街賣,其實不影響自然生態的!
的確在郊外不要亂捉野生動植物,但你在魚街或街市買的魚、蝦、蟹,又有那些不是野生的,別人找來用錢買的就可以?即使是不值錢的大肚魚,要是如你說的「破壞自然生態」,那麼「魚」你也不應該養了!請不介意我說說!
事實上如果所有事都以「不破壞自然生態」的心態出發,不可這樣不可那樣,我相信會有多人失業,經濟會重大損失,現在社會的發展沒辦法回到石器時代,所以現代是要重視「保育」和「可持續發展」!發展和保育怎樣做到平衡(即使實際上好難做到!)。
其實我不建議人放生,我有的朋友信佛的我都強烈反對放生的行為,只在滿意自己私心的「善」,在破壞自然生態,有心無意的害死牠們! |